足协评估:延边龙鼎与南京城市战平,福布斯暴力犯规未被判罚

2026-08-06 5231

近日,足协对本赛季第十六期裁判的评议结果进行了公布。在中甲联赛延边龙鼎1-1南京城市的比赛中,裁判漏判了延边龙鼎球员福布斯的肘击行为,未出示红牌,而其他三个申诉也未得到支持。

在中甲联赛第17轮的较量中,延边龙鼎迎战南京城市。比赛进行到第35分钟,延边龙鼎队尝试远射时,在南京城市的禁区内,双方球员发生了身体接触。裁判判定延边龙鼎的10号球员对南京城市的20号球员犯规,然而并未出示任何牌照。南京城市俱乐部提出申诉,认为该动作构成暴力行为,理应出示红牌。

对于这一争议判罚,评议组一致认为,延边龙鼎的10号球员并非出于争抢球的目的,采取了不当的野蛮动作,主动用肘部击打对方球员的头部,确实应视为暴力行为,并应出示红牌。因此,裁判的判罚显然是错误的,漏判了红牌。

比赛进展到第17轮,再度进入延边龙鼎和南京城市的对决。在第12分钟时,南京城市的10号球员与延边龙鼎的15号球员争抢高空球,裁判判定南京城市的10号犯规,但并未出示任何牌照。延边龙鼎俱乐部对此提出异议,认为对方的动作属于恶意。

对此,评议组首先一致认为,在争抢高球的过程中,南京城市10号球员并没有明显的挥臂动作,接触并非故意,故不应视为严重犯规,红牌显然不应出具。同时,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该动作仅为草率犯规,并未达到鲁莽的程度,也无需出示黄牌。裁判对此的判罚被认为是正确的。

在接下来的比赛中,第13分钟,南京城市队向前直传时,9号球员与延边龙鼎的15号球员发生接触,后者倒地,但裁判并未判罚犯规。对此,延边龙鼎俱乐部的申诉意见是,南京城市的9号故意击打了本队的15号面部,属于恶意行为。

评议组认为,从现有的视频情况来看,双方在共同争抢球时,南京城市9号球员张开手臂意图控球的接触,属于违规使用手臂的行为,应视为鲁莽犯规并出示黄牌,但并不构成严重犯规,因此不应出示红牌。然而,裁判漏判了南京城市9号的犯规以及应出示的黄牌。

在第82分钟,南京城市22号球员对延边龙鼎11号球员铲球犯规,裁判随后向南京城市22号出示了黄牌。对此,延边龙鼎俱乐部认为该犯规属于恶意行为,理应出示红牌。评议组则认为,从接触部位和力度来看,南京城市22号的铲抢并未构成严重犯规,因此裁判的判罚是正确的,确实应视为鲁莽犯规并出示黄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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